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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体制

         

摘要

<正> 日本是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的国家,国家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行使。但司法制度指的不仅是与法院有关的制度,还包括检察制度、律师制度、警察制度等。检察机构是设在法务省内的行政机关,警察由国家公安委员会、警察厅长领导,律师是独立的,归律师联合会管理。司法警察受检察机关的指挥,刑事犯罪的侦查、对嫌疑犯的逮捕由司法警察实施。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与法院、检察机关的地位平等。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 |2004年第6期|88-90|共3页
  • 作者

    种若静;

  • 作者单位

    司法部研究室 北京 10002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31.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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