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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乡土社会中“无讼社区”实现路径——以文化传播为视角

         

摘要

<正>引言2009年,厦门法院为践行能动司法,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提出了"创建无讼社区"的工作思路。"无讼社区"创建是一种社会法治化的有益尝试。在经历三年多的实践之后,我们面临着如何为其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和广阔视域的问题。任何一项司法实践,无论是从现实可能性还是从价值必要性上来说,都无法脱离当地特定的社会文化而独立展开。在笔者看来,能够为司法实践提供持久精神动力和广阔视域的,正是司法实践所遵循的核心理念及其所根植的社会文化土壤。由于地理位置、语言历史等因素,闽南地区形成了传统而多样的闽南文化。"无讼社区"创建如何得以在闽南地区特殊的社会文化土壤上根深叶茂,需要厘清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如何定义"无讼"的内涵与外延;二是闽南社会是否是实现"无讼社区"愿景的理想土壤;三是如何实现闽南文化与"无讼"文化间的融合与共生;四是当前在闽南地区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应注意些什么。本文以传播学中关于文化传播的"维模"理论为研究工具,对如何在闽南社会土壤上实现"元讼"这一法治理念提出一些看法。

著录项

  • 来源
    《东南司法评论》 |2013年第0期|298-306|共9页
  • 作者

    陈万颖;

  • 作者单位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院;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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