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网络表达所致民事侵权在归责时的价值衡量

网络表达所致民事侵权在归责时的价值衡量

         

摘要

网络言论、视频和图片可以归结为表达。目前网络表达造成的民事侵权,通常表现为"网络暴力"即言论,这种侵权在归责时不能简单地套用民事侵权行为的一般法律规定,因为表达权作为一种宪法保护的权利在与具体的被侵犯权利之间要作一个基本价值衡量,并且,表达权在这种价值衡量中处于一种优位。这种优位来源于表达权在法治民主社会所体现的根本性的价值,它不仅是一种立场,同时也是具体个案中权利平衡中的出发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