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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示催告实施诉讼欺诈问题研究

         

摘要

公示催告程序使票据复印件履行一定证明手续,即可获取除权判决,从而增加了第三人利用其实施诉讼欺诈,损害持票人利益的风险.识别公示催告欺诈应明确其法律构成、手段样态及发生机制.公示催告欺诈的成因既包括申请主体不明确、除权判决生效时间与票据到期日不一致、错误除权判决救济程序不完善、公示催告形式审查给伪报票据丧失以可乘之机等制度性缺陷,也蕴含了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深刻的实践动因.规制利用公示催告实施诉讼欺诈必须加强对其救济程序、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立法整理和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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