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宜宾学院学报》 >论财产犯罪中的占有——以冉某盗窃案为切入

论财产犯罪中的占有——以冉某盗窃案为切入

         

摘要

cqvip:刑法中占有的内涵源于民法,但由于民刑之间立法目的、调整手段迥异,其内涵又不能完全等同于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是刑法的基础性原则,对于刑法中占有的认定也需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封缄物、货币等特殊物品的占有状态问题仅是刑法中占有内涵在特殊情况下的理解与应用,并未超出刑法占有的基本内涵。封缄物整体及其内容物占有状态的界定,应从刑法中占有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物理占有与观念占有来界定,不可一概而论。货币在民事领域“所有与占有的一致原则”,在刑事领域并非天然得以适用,仍须从刑法占有的基本内涵出发,对货币的“所有与占有的一致原则”适用情形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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