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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公益复议

             

摘要

cqvip:行政公益复议制度是中国一项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其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行政复议制度的固化以及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不信任。中国行政主体的广阔性与司法队伍的有限性必然导致行政公益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而行政公益复议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弥补传统行政复议的局限而且可以有效解决行政公益纠纷。这是因为行政公益复议的行政相对人的合理扩大、受案范围正当扩张以及建立科学的复议委员会更加适应时代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行政公益复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对应衔接将会大大地提高行政公益纠纷的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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