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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的影响——以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为视角

         

摘要

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鹿特丹规则>.该规则较之以往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在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方面有所不同,这些不同反映出<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的影响并进而揭示出新规则对承托双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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