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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己关系中“自我”观念的流与变

     

摘要

"自我"观念的一个维度就是群己之辩,表现形式就是个体以期摆脱普遍理性原则对自我生命的束缚从而本真、自由的生活。在中国哲学史上虽然有儒家在普遍理性原则下的修身、齐家、治国乃至平天下的担当精神,将自我生命消解在对群体的义务之内,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一路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路径就是自老庄、嵇康、李贽等人而来对异化道德、名教和假道学的批判,他们从情出发,顺性而为,直心而动,追求精神的超越与自我的自由。直到龚自珍提出"众人之宰,自名日我",才真正完成中国哲学史上"自我"的命题。他的"自我"观不仅具有社会伦理意义上的个体欲求特征,更重要的是还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实体化意味,成为中国近代人文主义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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