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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泽书院新定条规”看清代书院的官学化

         

摘要

中国古代书院制度发展到清代,其官学化色彩逐渐浓重。道光年间河北巨鹿所设的广泽书院也不在其外。《钜鹿县志》中收有一则“广泽书院新定条规”,是分析巨鹿地区,乃至河北地区书院制度的宝贵资料。通过对条规中所反映的章程制度、山长聘任、经费运转等进行探讨,映像出清末时期书院官学化的一个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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