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法治的距离--中国国有企业法现象的实证分析

法治的距离--中国国有企业法现象的实证分析

     

摘要

考察法治理论的源流,法治真谛大抵有四种表达:法治必须成为社会普适性的信仰;法治必须成为社会的基础秩序性依赖;政府必须守法而成为法治的典范;民本应该成为法治的灵魂.以中国国有企业法现象作为案例,并将其放在法治框架下进行实证分析,折射出来的恰恰是法治未能实现的一个片断:企业法没有成为公民的信仰;政府没有成为遵守企业法的典范;企业法的模糊性违背了法律的理性从而在实践中造成变形;转型期的立法现实也造成了企业法的被弃置.可以看出,法治理论在中国可能存在被误读的情形.也就是说,在中国,文本法治离社会法治尚有一定的距离.企业法为什么没有从文本法治走向社会法治?中国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对此的看法大体有三:一是文本论,认为因企业法文本质量不高导致适用困难;二是解释论,认为因法解释学的不发达而导致对实践的无能为力;三是实践论,认为因转型实践现实的复杂易变导致适用困难.然而,文本论者看到的是表像,解释论者只是搬运西方的框架,实践论者观察到的也仅是实像的一部分.真正要缩短文本法治与社会法治的距离,最佳选择是实现法调节范式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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