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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司法确定制度的正当性反思

     

摘要

法学界一般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1)符合一种世界潮流;(2)它通过诉调“无缝对接”,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约束力;(3)通过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发展了中华传统“和合”文化,实现了纠纷化解机制的多元互补,因此其正当性问题毋庸质疑.然而,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深入,人民调解相较于法院诉讼并未丧失优势地位,不需要也不可能通过司法审查来提升制度约束力.再者,陌生人社会的全面降临、现代国家对私人领域的巨大侵蚀等使得人民调解制度难以实现传统“和合”文化的自然复兴、解纷机制的多元互补.最后,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一种世界潮流并非必然适用于中国.面对中国现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问题并非不证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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