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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法律地位问题研究

             

摘要

我国的国家开发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验区和试水区,推动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其管理体制具有过渡性特点.我国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并形成了适用于不同区域的各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但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开发区经济的发展,使得开发区综合改革的功能出现了异化.如何准确界定开发区管委会性质,构建可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将开发区管委会定位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继续强化开发区的综合体制改革,保持开发区的体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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