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从湖南事务看周必大与陈傅良的矛盾

从湖南事务看周必大与陈傅良的矛盾

     

摘要

淳熙十六年(1189年)陈傅良任湖南任转运判官,实行减税政策,得到湖湘学派的支持.陈傅良去职以后的绍熙二年(1191年),周必大任湖南安抚使,认为此前的减税政策威胁到州郡机关的运行,其言论被湖湘士人传闻于陈傅良,导致二人产生矛盾.周必大在职期间更与陈傅良的继任者及追随者丰谊在修城事务上意见分歧,这是之前他与陈傅良矛盾的延续.周、陈两人矛盾的产生缘于彼此政务理念的不同以及时事的变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