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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达;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研究所 北京100081;
印度公民身份法; 印度教民族主义; 政教关系; 宗教关系; 国家治理; 印太战略;
机译:错误的二分法?印度普遍公民身份与差别化公民身份之间未解决的张力
机译:错误的二分法?印度普遍公民身份与差别公民身份之间的悬而未决的张力
机译:M.-C. CALOZ-TSCHOPP和P. DASEN(编),《全球化,移民与人权:研究与公民意识的新范式》 /《全球化,移民与人权:研究与公民权利的新范式》公民身份(第一卷)V.小编(编),全球化,移徙与人权:国际法问题/全球化,移徙与人权:国际法研究,(第二卷)
机译:儿童根据印尼公民身份根据印度尼西亚立法选择公民身份的权利
机译:宗教间暴力,公民和平与公民身份:印度尼西亚东部马鲁古的基督徒和穆斯林。
机译:公民身份成本的悖论:通过同事支持研究利他主义公民身份行为对工作家庭冲突的纵向间接影响
机译:婚姻偏差的一种形式,称为早婚是为了赚钱而导致的婚姻偏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容易又便宜,特别是 ud由外国人执行,而无需经过标准化。这可以通过利用《法律》第58条的规定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婚姻和第19条公民身份。与印尼公民合法结婚的外国人可以获得通过提交 ud获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民身份办公室前的公民身份声明。官员是人担任部长指定的特定职位来处理该问题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婚姻从这里来UUP偏离了理想婚姻目标而形成的 ud一个基于神格的幸福(永恒)家庭(家庭)至尊一号。这项研究的目的是找出什么简单的婚姻和获得共和国公民身份的方式印度尼西亚,找出获得途径或步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并了解 ud的法律后果旨在获得印尼国籍的婚姻。在撰写本文时,本文采用的是 ud具有规范性判例的描述性分析,而数据通过 ud获得邀请函,图书馆,访谈和数据进行了分析定性地。从结果可以得出结论,婚姻是错误的走私法获得印度尼西亚公民身份的一种方式 ud根据2006年第12号法律第19条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努力防止通过这段婚姻必须符合婚姻的要求以及形式和条件。印尼国籍的物质和物质要求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法》第19条。
机译:印度:FaIRs产品专用。 GOI(印度政府)关于水果蜡涂层的pFa(防止食品掺假)规则的修正案,2007年。增益报告编号IN7116
机译:用于测量不规则地质露头走向和坡度的滑动罗盘装置和使用同一方法测量走向和坡度的方法
机译:声明身份的出生和交付的公民身份注册和管理装置及方法
机译:自动身份识别系统公民身份护照和签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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