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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调解制度与人文精神的关系

     

摘要

本文认为社区调解制度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文化范式,其成立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对我国传统"和合文化"的发展,几千年调解制度的发展造就了特有的调解文化,而社区调解文化体现了以人文精神为核心的人文向度,社区调解制度的人文精神包括对人的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本文提出社区调解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与法治的发展规律类似,这种内涵于社区调解制度的人文精神也集普遍价值与民族特色于一体,要进一步发展社区调解制度就应当创设一个社区调解制度与人文精神协调发展的新境界,这个新境界就是通过建设一支优秀的社区调解人队伍,来表达社区调解制度的人文关怀,将人文精神落实在社区调解人所进行的生动具体的调解实践中,以培养人们对社区调解人的信任,树立社区调解的制度权威,使这种柔性的东方法律制度在世界法治模式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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