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著作财产权的中国历史文化之维

著作财产权的中国历史文化之维

         

摘要

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顶层设计,权利过度保护和保护不足都是不可取的,而应当体现出一种个人权利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不能不考虑一个民族历史上形成的习惯与传统.权利无意识时期,知识被重复的可能性极小,知识分子也没有将智慧成果据为已有的意识;权利萌芽时期,创作是知识分子社会分工的体现;权利觉醒时期,随着印刷术的发明和社会信息快速流通的需要,出版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业;权利固化时期,中国近代版权制度确立;权利扩张时期,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版权立法与国际接轨;权利反省时期,新兴传播技术不断涌现,版权应当适度规制.在出版传播实践中,对于版权人的经济收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众信息自由和知识共享的价值目标更要平衡,如果将著作权视为绝对私权,势必会妨碍对作品的传播利用,也会削减技术发展带给社会公众与创作者的福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