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立学校的行政法地位

             

摘要

我国目前把公立学校定位为事业单位 ,行政法律地位不明 ,使得学校管理行为在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时逃避了司法监督 ;实际上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中 ,公立学校都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尤其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抛弃、人权意识勃兴的时代里 ,司法对学校管理行为的适当介入是教育兴盛和人权保障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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