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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我国法学教育衔接问题探讨

     

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兴起,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才支持,法学教育的功能就是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解决社会纠纷.当前我国法学教育重心是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训练,然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不同纠纷解决方式对纠纷解决人的知识结构、思维模式、技能等要求都将不同,这必然影响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职业定位、教育理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变,对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新方向、新挑战、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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