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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红十字会立法初探

     

摘要

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中国红十字会条例>,开启了民国社会红十字会立法的帷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又数次修订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到40年代末草拟<中国红十字会法>,逐步建立起较严密的红十字会法规体系,在规范红十字会组织、增强慈善救护能力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民国时期的红十字会立法也存在明显不足:一是行政监管色彩浓厚;二是立法水平有限,若干条款不够精准;三是实施效果受时局影响较大,法律缺乏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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