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论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摘要

人身危险性是指行为人一种犯罪的可能性,包括行为人的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评价的对象是行为人的行为.因此,人身危险性是和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独立的范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