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从休谟、康德美学看审美趣味中理智因素的基础性地位

从休谟、康德美学看审美趣味中理智因素的基础性地位

     

摘要

趣味分歧是审美鉴赏活动中最为常见的现象之一,而“趣味无争辩”的古谚也一直影响着人们看待趣味分歧的态度.休谟与康德对审美分歧问题均做出过哲学上的考察,并都认为审美鉴赏活动中存在着正确的审美意见和适当的情感反应,它们在人群中有着普遍意义.休谟把一批具有敏锐理智能力的鉴赏家的权威意见视为趣味的标准用来仲裁分歧,康德则从反思性判断力深层处的知性能力中去寻找正确审美意见普遍效力的根据.两位哲学家均强调审美趣味中理智因素对消解趣味分歧的决定性意义,彰显了理智在审美趣味中的基础性地位,最终在不同的智识传统里为我们展现了他们对审美趣味理智客观性的共同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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