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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思考

             

摘要

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目前采用和普通刑事案件相同的证明标准,这不利于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的保障.应在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实现分离的基础上,对量刑阶段的证明标准加以提高.同时应分清留有余地判处死缓案件与疑案的情况,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证明标准的适用需要死刑程序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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