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清末民初行政诉讼机关设置论争及其当代启示

清末民初行政诉讼机关设置论争及其当代启示

     

摘要

清末行政法思想逐渐传入,并提出了设立行政裁判院的构想,但由于清朝的灭亡而未能实现.关于平政院的设立曾引发了民国前期关于行政诉讼机关设置的激烈论争,观点大致分为"一元制"、"二元制"、"折衷制"三类.北洋政府初期选择了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开的二元制模式,设立了平政院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此类论争与法律变更一直延续至平政院设立之后仍未停止.这场学术争鸣推动了行政诉讼机关的确立与发展,对百年之后的中国同样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