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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性实验的相对确定性与判决效力--以光的判决性实验为例

     

摘要

科学史中的科学发现和理论辩护是与科学哲学原理的运用分不开的.科学理论是由核心假说、辅助假说加先行条件这几个要素所组成的复杂整体,当理论作为整体遭受实验反驳时,核心假说未必有错,仍有可能通过调整其它要素来取得协调.判决性实验在科学理论的检验和辩护中起着重要的方法论功能.根据整体主义的方法论理念,判决性实验虽说没有近代科学家想象的绝对化的判决力,却仍有相对的确定性与判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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