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日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中的争端解决

中日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中的争端解决

     

摘要

中日东海油气资源之争在双方2008年达成《关于中日东海问题的原则共识》之后可谓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方认为可在明确东海大陆架包含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主权属于中国的前提下,双方初步划定共同开发区的范围.此后双方需要考虑的就是在划定的“区块”内,建立何种经营模式,构建怎样的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对同类案例的比较和研究,可以得出联合经营模式为最佳,与此同时应当分两种情形(中方一侧“区块”和争议范围内“区块”),考虑三种主体(国家、开发机构和承包商)之间的争端解决方式,如此便可较为全面地涵盖中日共同开发区内的争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