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时代的教育立法前瞻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但“十四五”至2035年期间,人工智能仍将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给教育立法提供了新的场景,教育立法必须适应学习、教学和管理智能化的需要,也必须应对隐私权和受教育权被侵犯的风险。随着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教育法律关系发生嬗变:虽然人工智能无法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成为教师或学生,但受教育基本权利衍生出了新的子权利——接受信息教育的权利。教育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教育信息选择、获得智能教育设备、不被过度暴露、不受自动决策和获得电子证书等方面的权利,亟须《教育法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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