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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摘要

@@ 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有史以来制定的第一部专门规范高等教育的法律,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共分为九章,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宗旨和原则、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和组织活动、高校的教师和学生管理,以及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对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规定.高等学校作为直接负责实施高等教育的主体,其法律地位、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内外部的组织活动,以及高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制度等内容,<高等教育法>也给予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主要表现为高等学校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高等学校哪些权利和义务,巳成为高等学校校(院)长、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并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要依法治教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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