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公司瑕疵设立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

公司瑕疵设立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

         

摘要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瑕疵可能对公司的人格及商事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如何理顺已经存在的有设立瑕疵公司的法律关系应当是公司设立制度的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定过于粗糙,瑕疵设立否认制度实行的原因过于模糊,并且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诉讼程序。完善我国公司瑕疵设立法律救济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扩充公司瑕疵设立的具体事由;建立公司瑕疵补正制度;建立公司设立无效之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