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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附录3 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信用换算系数

         

摘要

该风险资产比率建议的架构运用换算系数,分析不同类型的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项目和交易的信用风险。信用换算系数的使用详见下表(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或有项目除外)。这些系数是根据表外信用的规模,信贷敞口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委员会一九八八年三月公布的“银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管理问理问题监管透视”文件所确定的信贷风险的相对程度推算出来。用信用换算数乘以资产负债表内相应项目的风险权数(见附录2)。 工具 信用换算系数 1.直接信用如一般负责保证(包括为贷款和证券提供财务保证的备用信用证)和承兑(包括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100% 2.某些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履约担保书、护标保证书,认股权证和为某些特别交易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50% 3.短期的有自行清偿能力的与贸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有优先索偿机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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