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原音乐美学思想分期考察

     

摘要

茅原先生的音乐美学研究生涯可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1978年以前)系由音乐分析步入的戏曲音乐形象问题研究;中期的“新时期的十年”(1980—1990)为中西兼顾引领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新潮的阶段;晚期为90年代以后(1990—2017),是“三分法”哲学思想普遍运用且形成自我超越的阶段。此三阶段内,茅原先生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贯穿其音乐美学研究始终,尤其在其第二、三阶段的音乐美学研究,更是将“层次论”深化到音乐“内容”“形式”“存在”“意境”等问题的讨论中,对中国音乐美学学科发展和学科话语体系建构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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