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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拍卖制度

     

摘要

正拍卖旧时是指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业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拍卖一般由拍卖人宣布叫价起点,由买主竞相加价,到无人继续增价时拍卖人就敲打小木锤,拍板成交.但也有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格,无买主时拍卖人陆续减价,到有人购买时拍板成交,这种拍卖称为“荷兰式拍卖”.在苏格兰拍卖出售土地或建筑经常称为“roup”.以上拍卖方式均属于自愿拍卖.拍卖的方式是公开竞争,是一种实现财产换价最为公平合理的方法.执行程序中的拍卖制度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用公开的方式,让买受人以竞争的方法出价,对被执行人的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予以出售,并将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一种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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