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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宪法理念

         

摘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庄严地载入我国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中国的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一文中明确指出:“保证宪法实施将是我们一直会面临的严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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