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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时间观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

         

摘要

有学者指出:“法制现代化既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又包括法律观念的现代化。而这两个层面都离不开人的的现代化”。这说明在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即使有了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但操作或遵循这些制度的主体,没有从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思维方式、情感意向和人格特征等方面实现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那么这些法律制度难以取得预期的理想效果。又有学者指出:“司法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可以分解为两方面的要素,即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主观要素是司法过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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