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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与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建构

         

摘要

董仲舒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他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走向奠定了基本原则和思想基础.他的"大一统"主张为中国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本价值取向和思维定势.他主张的"务德而不务刑"的思想确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德主刑辅"的基本价值特征.而他在司法实践上的"春秋决狱",则实现了"礼"与"法"的融合统一,使"判例"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进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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