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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辨析──兼评《合同法》第51条

     

摘要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存在无效、有效及效力待定三种学说.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制度,并赋予无权处分合同待定的法律效力.效力待定学说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显露出其固有的不足.既然无权处分合同的性质为债权行为,那么其效力应当不受处分人的"处分权"的影响.无权处分合同应从传统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类型中脱离,而成为有效合同.<合同法>第51条受到诸多指责,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践行的物权变动模式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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