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证据'三性'向'二力'转变:从应然提倡到制度完善

证据'三性'向'二力'转变:从应然提倡到制度完善

         

摘要

我国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静态关系无法满足动态化证据审查需要,其模糊了不同证据概念之间的关系且容易带来证据的"假象印证".证据能力——证明力审查模式符合审查证据的逻辑,且根据现行立法趋势具有普适性,这决定了刑事证据审查有必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模式向先证据能力后证明力的模式转变.为此,应完善证据能力——证明力的证据审查模式,证据能力的审查以庭前"全流程"审查为中心,法庭调查审查为补充;证明力审查在庭审质证环节进行,以法官自由裁量为主,重点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