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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取向的法理分析

         

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体现司法民主、保障司法独立、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独特的价值功能,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在实践中呈现边缘化态势,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出现偏差,背离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初衷。因此,在陪审工作中要注意衡平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取向,端正价值取向上的偏差,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与法官职业的制度结合,重在保障权力制约下的司法独立,在实践中要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优先,兼顾司法效率。同时,应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准入机制、构建科学的人民陪审员管理体制、优化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审判职权配置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实践,有效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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