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字》中爱的伦理价值

     

摘要

笔者试以基督教原罪论、清教伦理思想与人的本性论来解读《红字》,重新探讨“爱”与“罪”的对立与统一性,折射出早期莫属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渡士顿当地清教统治的黑暗,以及三位主人公爱与罪交融的悲惨命运.海丝特敢于反抗当局的黑暗统治并独自承担胸前深深烙进灵魂象征罪恶的“A”字,最终,在海丝特的坚忍、顽强、勤劳与美德的人格魅力下用爱,彻底改写了红字“A”的象征意义.爱,并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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