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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日本拒绝中国民间索赔的两个理由——兼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18年诉讼实践

     

摘要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已历经18个春秋,诉讼案达31件,除4例和解外,终审无一胜诉.①对日民间诉讼已成为左右中日关系走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运用得当不但可以维护我国战争受害者及其遗族的合法权益,又能一定程度上遏制日本军国主义右倾化趋势.日本法院晚近判决中,驳回我国民间索赔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受害者个人无诉权;二是“国家无答责”.实际上,以上二者均背离了国际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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