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认定——以杜双华案为例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认定——以杜双华案为例

     

摘要

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对“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合理突破.但近年来出现了多起原告滥用该规则,人为制造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以规避“原告就被告”原则.要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准确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杜双华案中原告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法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调查和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提出认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方法,意义重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