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贿赂规定为'不正当好处'.目前,为了有效打击贿赂犯罪和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应将贿赂界定为财物、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 贿赂范围新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背景的分析-杨剑波-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首页> 中文期刊>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贿赂范围新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背景的分析

贿赂范围新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背景的分析

     

摘要

我国刑法将贿赂规定为"财物",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贿赂规定为"不正当好处".目前,为了有效打击贿赂犯罪和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应将贿赂界定为财物、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