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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地区哈尼族土司制度述略

         

摘要

元朝统一中国后,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明清之际,中央政府加强对滇南地区的控制,在内地实施了"改土归流".但是,红河南岸的哈尼族地区,"改土归流"的政策并未具体实施,直到民国初期,土司制度都还得到了比较完整的存留.红河南岸哈尼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之所以得以保留,其理由就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还是充满效率的.明清时期,"改土归流"的制度安排在这些地区带来的效益还不能充分超过废除"土司制度"的成本,因此,这些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就是合理的、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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