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国信访之法有何用——一分为三的信访制度法治思辨

中国信访之法有何用——一分为三的信访制度法治思辨

     

摘要

对信访制度应当一分为三地客观看待,既不能妖魔化,也不能采取鸵鸟政策,更不能对信访和法治的关系持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正即邪、非对即错的简单看法.信访与法治的冲突客观存在,信访存在着诸多先天制度缺陷,对法治确有负面影响,但信访也有独特的优势,是对法治僵硬性和滞后性的必要的柔性补充.信访是当前社会治理不能放弃的手段,是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一环,但信访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找准自身定位,在法治轨道内良性发展才是信访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信访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是信访改革的根本取向和必然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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