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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访制度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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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访制度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项政治制度,它的兴衰存废对于中国社会发展各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本论文以一个基层信访工作者的视角切入,试图对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信访制度的存与废、改革与发展进行深度的分析。
   信访制度的建立和存续,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基础。信访作为民意表达、政治参与、解决纠纷的一种特殊手段,古已有之,但古代信访与现代信访有着些许差别。孔子的儒家文化思想极大支撑和影响了信访制度的长期存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建国60多年来几次大的“运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立法的先天不足、司法权威的低迷和行政权越位与缺位等,更促使信访制度在新时代蓬勃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信访中国”的现象,信访遂成当下热点、焦点话题,各方学者纷纷研究,有人唱好有人说“坏”。大家的焦点是,信访是消解了法治还是能促进法治。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厘清信访制度在法治环境下的定位。法治是信访制度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而恰恰是当前法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成就了信访的发达。虽然信访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弱程序性、无稳定预期性等现象,但也不应以此夸大信访与法治的对立,而应通过探究信访制度存在、发展、“壮大”的根源找出中国法治存在问题,利用信访和法治的互容性,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实现。我国信访制度现状表明,其在保证民众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民意释放、促进立法和制度创新、协调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也存在总体框架不合理、处理方式不规范、程序性较差、信访工作者素质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通过上诉分析,对待信访制度的改革,笔者的观点是:法治导向,以点促面,细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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