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三十年中国公法制度建设的四阶段论

三十年中国公法制度建设的四阶段论

         

摘要

中国公法制度建设三十年的历程,按照不同时期的主要任务,可以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现行宪法颁布之前的酝酿期,以现行宪法颁布为起点的公法秩序奠定期,以《行政诉讼法》为起点的控权期,以人权概念入宪为标志性事件的人权彰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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