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和谐社会的信仰基础——法律爱国主义

和谐社会的信仰基础——法律爱国主义

     

摘要

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使原有的价值系统与信仰体系受到了深度的解构.德国当代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提出的以宪法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法律爱国主义,为我们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决定了法律信仰将成为社会信仰的基础选择,而多民族共生的国家形态使得以公民身份取代狭隘的族裔身份成为社会稳定的最佳取径.只有这种基于法律认同所感知的国家认同才能带来正当的公民忠诚与公民团结,才能促进国家的长久稳定与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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