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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

2006年新生入学开始,在全国高校普遍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为一门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基础》是一门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课程,掌握好《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及上好这门课程,不仅是个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该课程育人的功能,使教与学成为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采取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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