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错案的成因

         

摘要

刑事错案的危害有目共睹,避免错案的发生,前提是明晰原因.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制约不够,严重的非法证据排除不彻底,律师的辩护权行使不充分等程序运行不畅导致了错案.有罪推定观念一如既往,口供中心主义根深蒂固,办案者理念不能与时俱进等办案理念催生了错案.不客观新闻舆论的负面影响,司法资源投入不足,考评机制不合理,行政机关的干预等办案外在环境助长了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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