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论我国民法与刑法的界限——以传统法学理念为视角

论我国民法与刑法的界限——以传统法学理念为视角

         

摘要

民法与刑法的界限成为时下研究的热点问题.以传统法学理念为视角,民法和刑法在调整对象、主旨思想、基本原则、法律性质、主观过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一定联系,但两者也在以下六方面存在区别:其一,两者调整对象的主体和范围不同;其二,两者主旨思想的首要任务、历史基础和作用效果不同;其三,两者基本原则含义的伸缩程度、倡导的行为层级和自身的开放程度不同;其四,两者法律性质决定的保护重心、法律理念及规范属性不同;其五,两者主观过错的基本含义和法律地位不同;其六,两者法律责任的基本含义、基本类型和制裁措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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