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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法律思考

         

摘要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全面准确把握‘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加大改革力度,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那么,国有企业如何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本文就此谈点肤浅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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